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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纪检监察信息简报

                  2022〕第05期

中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编

0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学习园地|

吉林省纪委监委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高效统筹

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六条规定

 

  为严明纪律、统一意志,巩固成果、激励作为,稳定经济、保障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制定如下规定。

       一、必须严明政治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毫不动摇、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防控总策略和总方针,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防止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严禁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严禁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战机,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必须扛起政治责任,严禁敷衍塞责、被动滞后。坚持党政同责,压实“四方责任”,落细落实“四早”要求,严格实行“五化”闭环工作法,坚决防止疫情发生规模性反弹,积极助企纾困,平稳经济运行,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工作,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

       三、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严禁脱离实际、层层加码。坚持精准高效、因地制宜,加快局部聚集性疫情处置,切实做到“四应四尽”,坚持依法防控,严防简单化、不搞一刀切,不得擅自突破规定增加防控措施,不得擅自调整防控级别,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民生需求。

       四、必须强化全局意识,严禁各行其是、地方主义。坚持区域协防、省内统筹,上下联动、一体响应,不得超出规定在物资调配、外来人员、复工人员返岗等方面设置障碍,确保人流物流畅通,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五、必须持续改进作风,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冲锋在前、敢于斗争、顽强拼搏,认真倾听基层和群众呼声,重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多头检查、多头考核,严禁搞文字抗疫、数据造假,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错报。

      六、必须做到廉洁自律,严禁以权谋私、特权行为。严禁贪污、截留、挪用、挤占和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防疫资金和物资,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囤积居奇、借机敛财,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严禁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在当前“逆水行舟”“滚石上山”的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考验面前,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完整、全面把握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来源:廉洁吉林)

 

|警钟长鸣|

这些“治家不严”问题当警惕

 

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正,治家不严,配偶、子女、各种亲戚用公权谋私利的问题细节,直指家风败坏带来的严重后果,“全家腐致全家覆”的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前妻跋扈霸道,要求老师向“严书记女儿”道歉

儿子挥金如土,买衣服一次花掉数十万元——

对待家人失管失教,家风不正,特权思想严重,

应当受到什么处分?

【典型案例】2018年5月,“严书记女儿”事件引爆网络舆情。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前妻李向阳在家长群内要求老师马上当着所有师生给女儿道歉,并表示:“否则,我通知你们集团领导来给我解释,你对严书记的女儿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随后,有家长贴出了她以前在微信群里的聊天截图,嘚瑟自家孩子已经“内定”了成都一所优质小学,进一步刺激着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敏感神经。舆情汹涌下,严春风急着“灭火”,授意下属尽快用私人关系平息网上事态,他深知舆论不是空穴来风。平时很少陪孩子,就想从金钱方面来弥补,甚至不惜违纪违法满足前妻诉求。这些平日的迁就和纵容,让前妻觉得有靠山,养成嚣张跋扈的霸道作风。

纪法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表面上看幼儿园事件是由严春风前妻引发,究其背后的原因,是严书记的特权思想在作祟。如果“严书记”真的严于律己,从不滥用职权,身边的人也不会养成这种特权思想和霸道做派。张茂才作风不正,对自己和家人越来越放纵,两个孩子耳濡目染,长大后才会心安理得地过着不劳而获的优越生活。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自己是家风的首要责任人。重视家风建设,对亲属子女严管严教,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政治要求、纪律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廉洁齐家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

隐瞒婚史、娃娃,持有钱、股票、房产却不说实话——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那些党纪国法?

【典型案例】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为了隐瞒违纪违法事实,将多套房产挂在别人名下,股票由他人代持,个人事项报告也弄虚作假。2012年他和李向阳再婚,生下女儿之后,当年就因感情破裂而离婚,但他对自身婚育情况却多年填写“无变化”,隐瞒了这段婚史,目的是不希望显得自己生活作风随意,影响到仕途晋升。

纪法根据: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二)漏报、少报的;(三)隐瞒不报的;(四)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因为怕影响仕途升迁,严春风隐瞒了自己的婚姻及子女状况,除此以外,说不清楚的钱、挂靠在别人名下的房产、他人代持的股票均未如实报告。严春风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不敢说实话,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家底“不干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如实向党亮家底,是检验干部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组织观念,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对儿子收受商人两百万淡然默许,对弟弟从无形照顾

到出面打招呼——

纵容、默许亲属等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利行为,

违反了哪些纪法规定?

【典型案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茂才的两个儿子来钱的方式很特别,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父亲的权力。张茂才从放任到放纵,把对孩子的关爱异化为无原则的“满足”。大儿子张剑想要揽工程、拿好处费,张茂才主动介绍老板、官员给他结识,对儿子收商人200万现金淡然默许;二儿子张轩收钱办事的名声在外,有时甚至收了钱也不办事。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三)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

张才茂的儿子在山西拿项目,向力力的弟弟在长沙“刷脸卡”,靠特权优先获取资源,所有的贿赂,归根结底都是冲着他们的权力而去。两人均先是默许,继而纵容支持,把单纯家庭关系演变成通谋腐败的利益关系,折射出的是两人权力观、亲情观的错位。正如张茂才忏悔时所说:“根子是在我这儿,我如果不给他这个条件,不给他这个机会,那他就靠不上。”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小家之私,夺大家之利,既不符合治家之道,更是触犯党纪国法。严春风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彭定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张茂才、向力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惨痛的教训警醒着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让良好的家风成为世代相传的珍贵财富。(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纪法课堂|

高校“双肩挑”人员兼职取酬行为的认定

 

【典型案例】

张某,中共党员,A省省属高校H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2019年6月退休。2020年1月至今,张某在向H大学党委报告并经同意后,到B省某民办高校W学院兼任副院长,合同约定年薪15万元。H大学与W学院无业务往来、合作办学事宜等。W学院副院长年薪13万元至18万元不等。

【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产生了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张某违反了廉洁纪律,属于违规兼职取酬行为。

第二种意见:张某退休后利用其专业技术特长兼职获利,且按规定履行报告程序,不构成违纪行为。

【评析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兼职取酬,中央组织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并先后在2016年第15期、第33期《组工通讯》上刊发《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以下简称《问答》)。但前述文件对案例中的情况未作明确规定,并且实践中对《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及《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不同理解,故对非中管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退休后兼职取酬行为性质的认识也不统一。就案例中张某的行为定性,笔者倾向于同意第二种观点,即对张某兼职取酬不作违纪评价。下面笔者以本案为例,试述如何准确甄别该类行为性质。

第一、从程序看是否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的重要组织原则。《意见》分三种情形作了区别性规定,总体精神是对在职的党员干部的要求严于退休的、退休不满三年的严于退休满三年的;《通知》原则性规定“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第33期《问答》针对“在职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解读,同时规定“除中央管理的干部外,高校、科研院所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双肩挑’人员、所属的院系所和内设机构领导人员不担任领导职务后,其兼职可不再按照领导人员管理”。从文义上看,对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但已不担任领导职务,以及已退休的高校“双肩挑”人员的兼职不再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案例中张某已不再属于“领导人员”,其兼职不再需要报A省组织部门批准或备案,张某履行了向H大学党委报告程序并经同意后才兼职,在程序上符合相关要求。

第二、从工作看是否属于“领域相关”范围

33期《问答》对高校领导干部的兼职限制较为宽松,但对所兼任职务与其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要求,即领导班子正职及其他班子成员经批准可兼任“与本单位或者本人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职务”,对其他领导干部笼统要求“支持他们兼任与其工作或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职务”。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意见》规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需要注意的是,教育管理人员的治学办学理念本身也属于专业技术范畴,在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中就将“教育专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围。对于“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理解较为简单,如案例中张某退休后到W学院兼职工作仅为专业课程教学,对该行为不作违纪评价没有认识分歧。但对“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的理解容易产生分歧,对此要从原任和兼职单位业务领域是否相近、具体工作内容是否相近等综合判断。案例中,张某退休后到W学院兼任副院长,负责学院日常行政和教学办学管理工作,虽不从事具体课程教学或学科科研任务,但其原任职务与兼职职务在工作内容上基本一致,且两校的办学方向均为高等职业教育方面,即可以认定属于“工作相关职务”范畴。

第三、从实质看是否存在履职冲突

加强对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的规范和管理,政策初衷是保证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和“勤勉履职”。关于“廉洁履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已明确,即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关于“勤勉履职”,《意见》《通知》均规定“兼职不得超过1个”;第33期《问答》规定“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不能因为兼职影响其应履行的职责”,“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据此,对高校“双肩挑”人员退休后的兼职可以从前述两个方面把握。案例中H大学与W学院无业务往来、合作办学等,且张某已退休,即张某的兼职对其廉洁履职和勤勉履职不存在冲突。

第四、从报酬看是否符合市场合理水平

高校领导人员兼职是否可以领取薪酬,第33期《问答》对高校现职的领导干部作了明确规定,简单概括即“高校正职及班子其他成员经批准可兼职,但不得领取薪酬”,“所属的院系所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经批准兼职的,兼职报酬全额上缴本单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但对已退休高校领导人员能否领取薪酬及分配办法未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强调“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明确了运用市场方式调节人才资源的价值。在执纪实践中,可以综合兼职人员的工作量、实绩贡献、同期市场薪酬待遇水平等进行综合判断是否“超出正常水平”。案例中张某领取的薪酬与W学院其他副院长薪资水平相当,并未超出合理水平。

综上,对高校“双肩挑”人员的兼职取酬,不能简单套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规定,要充分领悟相关政策初衷,精准监督执纪,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规定,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