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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党支部、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纠正“四风”,确保全校师生风清气正过节。现将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确保“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明确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七个严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确保“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做到七个严禁。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党支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提醒、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各党支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发挥“头雁”效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校园氛围。

三、聚焦“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节日期间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和“四风”问题突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校纪委监督电话:0431-85751800

校纪委举报邮箱:1390953957@qq.com

校纪委实体举报箱:图书馆二楼

附件1:长春市教育局《关于确保“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附件2:吉林省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2019年4月28日

附件1:

长春市教育局

关于确保“五一”、端午节日期间

廉洁过节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9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现将廉洁过节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1.严格执行公车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的发生;

2.严禁公款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严禁公款吃喝、聚会和宴请等活动;

4.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现金、购物卡及代金券等;

5.严禁用公款送节礼、相互走访;

6.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7.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

二、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重申纪律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规定,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自觉遵守节日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廉洁过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在节假日期前后,机关纪委将持续督查检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各种反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严肃追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绝不姑息。

四、关于节日慰问品发放

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长会办字(2018)7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规发放。

 

监督举报电话:88787112  88787036

电子邮箱:ccsjyjjj@126.com

 

                  长春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2019年4月26日

 

附件2:

     吉林省纪委通报11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节前夕,吉林省纪委集中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问题,安排部署廉洁过节工作。这11起典型问题是: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监管六科科长温启南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2月,温启南和该局科员赵雪、朝阳分局科员佟雅军擅自决定不参加在海口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直接到三亚市游玩4天,并以差旅费、培训费名义公款报销旅游费用2万余元。2018年12月,温启南、赵雪、佟雅军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建勇等人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孙建勇借办案、培训之机,先后5次带领本院行政庭庭长马笑昆、法官柴莉莉等人分赴山东、河南、上海、深圳、成都等地景点游玩,违规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64万元。2019年1月,孙建勇、马笑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柴莉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四平市青少年体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高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高进擅自决定使用财政助学专项资金和本校场地租赁费24万余元,为教练员发放伙食补助和值班补助;虚开发票套取现金8.4万元,为教师发放招生费和训练费;使用“小金库”资金11.25万元,为教练员发放差旅费和值班补助。2018年12月,高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宋建华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11月22日晚,宋建华赴外地旅游回来后,接受该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邢某在其农村家中安排的吃喝,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宋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受到相应处理,餐费已责令退还。

通化市体育运动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徐树军等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经徐树军同意,该校违规为教练员发放伙食费补助共计23.83万元。2018年12月,徐树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校党委副书记胡苏林对巡察反馈的上述问题整改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该校主管财务的副校长高峰、任庆和工会主席张嶷峰履职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抚松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原主任袁建伟、负责人刘照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袁建伟和刘照明在先后担任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期间,采取虚列临时工工资、加班补助、差旅费等手段,从房屋征收保证金中套取现金共计41.51万元,用于处理本单位日常接待、租用车辆、购买赠送礼品等不合理支出。2018年12月,袁建伟、刘照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前郭县税务局副局长曲万林等6人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时任前郭县地税局副局长曲万林、韩少彬,稽查分局局长李克化、办公室主任栾德利、主任科员王金玉、驾驶员佟铁,多次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本人和他人私家车加油,合计支付公款1.62万余元。2018年12月,曲万林、韩少彬、李克化、栾德利、王金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佟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大安市民政局军休所原负责人田跃武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6月23日和7月10日,田跃武先后两次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到某水库钓鱼,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田跃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汪清县养路段路政科副科长杨忠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杨忠全在驻村开展扶贫工作期间,未按要求驻村食宿,长期驾驶本单位公车往返于汪清县城与扶贫村之间,并擅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到某饭店用餐。2018年5月,杨忠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公主岭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刘英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7年,经刘英文同意,公主岭市总工会继续沿用以往作法,违规为特约工会经费审计员发放补助共计37.44万元。2018年10月,刘英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市总工会副主席郭辉、教育工会主席陈晓莹、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陈俊林、办公室主任吕晓春分别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梅河口市卫生应急办主任李丽娜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8日,李丽娜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本单位及下属单位17人礼金合计5000元。2019年2月,李丽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通报指出,上述11起典型问题,有的借机公款旅游,违规报销费用;有的公款送礼,慷公家之慨;有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钻空子搞变通;有的虚列支出处理不合理费用,规避监督;有的隐蔽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贪占公家便宜;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等。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必须坚决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五一”节将至,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廉洁提醒、抓早抓小,全面盘点分析,对症下药,坚决整治突出问题,务求取得新成效。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刻不停歇地推进作风建设。要强化监督执纪,紧盯重要节点,及早部署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明察财务账目、实地暗访、交叉检查、抽查复检等有效形式,深挖细查、精准发现违规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借机敛财,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公款定制购买烟酒等“四风”问题线索。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启动实施办法》,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强化通报曝光,凡是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谭光宇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