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竞茹发布时间:2019-04-04点击数:28
学校各党支部、各单位:
2019年清明节将至,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现将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关于清明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明确如下要求:
一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集会议、利用各种媒介(如微信群,QQ群等)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中,人人知晓,无盲区;
二要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切实履行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勇于担当,狠抓实管,真正把责任传导到位、压紧压实;
三要结合实际,对照通知要求和部署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不流于形式、走过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监督执纪。校纪委将配合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工作,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严肃处理并问责。校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校监督电话:0431-85751800
举报邮箱:1390953957@qq.com
举报箱:图书馆二楼
附件1:长春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关于清明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关于清明节期间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现就清明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带头文明祭扫
清明节期间,长春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反对铺张浪费,反对污染环境,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公车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制度,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及实物;严禁举办或参与违反师道师德师风的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三、开展自查自纠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肃行风、转作风、提能力”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学习、重申纪律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切实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通过自查自纠找准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查找原因,推动整改落实;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刚性约束。
四、严肃查处问责
市教育局将继续从严执纪,对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论处,并严肃追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曝光。
监督电话:88787112 88787036
电子邮箱:ccsjyjjj@126.com
长春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