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张丽娜发布时间:2019-01-08点击数:26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纪检监察信息简报
[2019]第1期
中共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编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
【学习平台】
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从政治纪律表述看《条例》如何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近日,一则关于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张晓山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通报,引发舆论关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在通报中指出,2015年以来,张晓山在微信同学群中先后发布、转发多篇含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等政治类有害内容的文章、帖子,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是政治上的“两面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新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重要条款,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表述更清晰、界定更精准。
这些表述上的变化,在细化纪律“刻度尺”的同时,也再次释放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明确信号。
修改力度之大,凸显政治纪律重要性
新修订《条例》与2015版相比,增加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其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26条内容中就有5条新增、12条修改,不仅新增条数超过其余各章,修改条数之多也位居前列。
修改力度之大,正是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一系列重要修改,增补完善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充分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历程,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上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包括在廉洁纪律方面,收红包也是违反政治纪律,因为党中央要求的你没有做到,没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2015版《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核心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此次修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细化具体化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明确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例如,政治纪律方面开宗明义,“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令行禁止、步调统一。正因为如此,《条例》在政治纪律部分首先强调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党中央有权威,才能把全党8900多万名党员和4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牢固凝聚起来,有了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促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剑指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篱笆
围绕政治纪律,《条例》增加了不少具体条款。这些表述虽然是《条例》中新的内容,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却并不“新鲜”。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案例,几乎都有违反政治纪律的情节。有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肆意散布破坏党内团结的政治谣言,对党组织安排发泄不满,造成恶劣影响;有的热衷于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对有人打招呼的提携拉拢,对送钱送物的推荐促成,政治上相互依靠,经济上相互利用,对当地政治生态造成巨大伤害;有的“七个有之”集于一身,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以《条例》新增的“搞山头主义”为例,2014年11月,中央巡视组在向河北省委反馈十八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时,首次提出了抵制“山头主义”的新表述,要求坚决抵制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山头主义。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同样是《条例》的新增内容。从十八大以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情况看,这样的“两面人、两面派”并不少见。
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日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红云,便是其中典型。通报显示,李红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利欲熏心,道德败坏。
为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条例》还增加了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这一变化的背后,同样是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问题意识的具体体现。
原武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干扰、妨碍巡视工作,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拉拢腐蚀纪检干部和巡视干部、打探巡视信息,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原主任鲁炜干扰中央巡视……仅十八大以来落马的中管干部层面,就有不少人存在干扰妨碍巡视工作的问题。
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对相关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的政治体检。打探巡视巡察消息,提供虚假材料,甚至以模拟谈话等方式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本质上就是对抗组织审查,性质十分恶劣。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于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等情形,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如今,在《条例》中增加相应规定,进一步维护了巡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发现,对上次中央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当普遍。从党纪处分角度,以“负面清单”形式,对巡视巡察整改作出相关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对于严肃政治纪律、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界定更精准,量纪更严明
记者注意到,1997年印发的《条例(试行)》细化党章关于政治纪律要求,首次以专章的形式系统地列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拒不执行党中央关于改革开放和其他重大方针、政策”等“政治类错误”。此后,历经多次修改,《条例》有关政治纪律的条款不断细化、完善。
新修订《条例》在2015版的基础上,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界定更精准,表述更清晰。
以诋毁、污蔑英雄模范为例,近年来,利用网络等载体丑化、抹黑英雄模范的行为多次引起舆论强烈愤慨。对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由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亦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不准参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等网络传播行为。
如今,《条例》明确将诋毁、污蔑英雄模范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范畴,这一清晰准确的定性,对于反对、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等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细心对比,类似的变化并非个例——
将“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由工作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部分,并增补“监督责任”,将履行“两个责任”上升到政治纪律层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增加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表述,使原条款中的“放任不管”“一团和气”更加具象,界定标准更加清晰。
将有关诬告陷害条款由组织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部分,进一步彰显维护党纪威严、保障党员权利的决心。
……
与此同时,《条例》还通过细节上的调整,使量纪标准更加科学、严明。
以“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为例,2015版《条例》规定,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新修订《条例》则规定,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处分的“最低标准”也由“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上升为“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此类违纪行为尤其对其首要分子从严执纪、从严处理的态度,从中可见一斑。
“从严”的量纪标准,在其他方面也得以充分体现。例如,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一新增条款虽然针对的是违反群众纪律问题,但充分体现了从政治上看问题,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记者 瞿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勤廉楷模】
春日午后,通化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温室大棚,整齐排列的果蔬秧苗间,穿着一套老旧运动服的顾地周,正猫着腰摆弄秧苗,干裂的手背就像一个地道的农民。眼前这幕与人们印象中的专家穿着白大褂摆弄仪器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
顾地周是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周围人喜欢叫他“老顾”。看出记者的诧异,老顾笑着说,这么多年习惯了,穿上好衣服就浑身不自在。
温室旁边有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面有个上下铺的铁床,是老顾的“家”。转一圈,屋里没一样像样儿的物品,唯一高级的品牌手机,是老顾的一位好友实在看不惯他用了十年的老人机,硬塞给他的。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如今本该丰衣足食的他,为啥还要守着这间破屋子,穿着旧衣裳,整天吃泡面,研究着一堆花花草草?
大起大落,历经坎坷重生
1997年,24岁的顾地周从佳木斯大学药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研究所从事药物化学研究。那时候,电脑是稀罕物,利润高,卖一台挣一台,“不安分”的老顾决定辞职下海经商卖起了电脑。
生意越做越大,老顾也有了一定的积蓄。2000年,电脑行业逐渐萧条,他又瞄准了生物研究的潜在市场,于是自费建起了500多平方米的实验室。为了购买昂贵的实验设备和实验药品,他变卖了自己的家当,花掉了30多万元的积蓄,又借了10多万元,终于成功将兰花的名贵花种转化,解决了出苗难的问题。
谁知天不遂人愿,正当老顾沉浸在胜利的喜悦时,一场“倒春寒”将所有的花苗冻死了,老顾输得彻彻底底,还欠了14万元外债。那一年,他33岁。
从山底到山峰,又从山峰滑到谷底,老顾的同学都骂他活该,放着稳定的药厂工作不干,挣钱的电脑公司不做,非得折腾当年冷门的生物研究。
仿佛命运的安排,2005年深秋,老顾要去西北,临行前,恰巧遇到了时任通化师范学院生物系主任朱俊义,并被引荐到生物系搞研究。学院给出的条件是,场地、实验室等均可使用,唯独没有工资。
“能让我免费搞科研,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把苯板往实验室的地上一铺就是床,没钱吃饭,就两顿并成一顿,后来实在挺不住了,我就下山把手机卖了150块钱,去食堂买馒头充饥,根本吃不起榨菜。”“那是一个晚上,实验室打更的大爷把我悄悄叫进屋,从抽屉里掏出几十包方便面调料,说是省下给我的,怕我干吃馒头没滋味,让我冲成汤喝。我几乎是含着泪喝下的方便面汤,在那段孤独的岁月里,那是最香的味道。”回忆到这儿,老顾的眼圈泛红了。
十多年过去了,老顾还是最喜欢吃方便面,每天饥一顿饱一顿的恶习也是从那时候留下来的。
有一年春节,想到母亲一个人在通化县农村,就准备回家陪老娘过年,可翻遍衣兜,却拿不出12块钱路费。
也是从那时起,老顾暗暗发誓,一定要干出个名堂来。“别人说我不行,认为我干不成,那我偏要干成!”一心只想证明自己的老顾,凭着一股肯吃苦、爱钻研的精神,几年内就掌握了红豆杉、牛皮杜鹃、短梗五加等植物的繁殖技术,得到了通化师范学院领导的认可。
2009年,学院破格将老顾转为正式教师,还拨给他科研经费,专门配备了实验室。老顾的经济状况终于有了好转,同年,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最后一位债主,还清了全部外债,也把老母亲从农村接到了身边。
勇担重任,科研成果丰硕
有了后勤保障,老顾更有干劲儿了,“做点事比睡觉强”是老顾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别人一年做不成几个新品种,他一研究就是二三十个,还专门只啃“硬骨头”。
物种丰富的长白山,有不少濒危珍稀植物。十多年来,老顾潜心研究,利用生物克隆技术,逐一将70多种长白山野生濒危植物通过引种驯化栽培、杂交诱导突变,培育出适合于大田栽培的新植物,并载入长白山野生濒危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库。至今,老顾是全国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老顾骄傲地说:“今年我又申请了国家级濒危物种种质资源保存库项目资金280万元,专门做这件事。百年后,即便发生自然灾害,这些植物也不会灭绝,会世世代代繁衍生存下去。”
每当实验室安静了,映着夜晚的灯光,老顾总会用手摸一摸装着这些种质资源的小瓶,“那好似我走过来的路,苦中有乐。”
天目铁木被誉为“地球独生子”,仅分布于浙江西天目山,全球只剩5株,处于极度濒危现状。为了拯救天目铁木,老顾成功克隆出这一濒危的“地球独生子”。
他还解决了国家级珍稀濒危芳香植物—朝鲜崖柏的育苗关键技术,并成功繁育朝鲜崖柏种苗70万株;为集安市榆林林场解决了国家级珍稀濒危芳香植物—小花木兰种子后熟关键技术,并成功繁育小花木兰种苗100万株。
通过多年的努力,老顾得到了学院和省里相关单位的认可,先后被评为长白山技能名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他先后在《园艺学报》《浙江大学学报》《中草药》和SCI等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70余篇。先后荣获省技术发明二等奖、省青年科技奖等30余项重量级大奖,主持和参加省级科研项目40余项,申请国家授权专利36项,累计为学院争取科研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
心系三农,与农民血脉相连
老顾深知农户们养殖知识匮乏,亟需技术指导,他就成为了各村屯农户家的常客。
有一年秋天,一户农家培育龙须菜出了问题,种子不发芽。早上5点多,农户向老顾求救。接到电话,老顾二话没说,起身赶往农户家。由于情况特殊,老顾需要留宿继续观察,看见炕上的棉被脏得铮亮,老顾一点不嫌弃,钻进去就睡。通过挽救技术,老顾为农户挽回了20余万元经济损失。
“他就像我们的家人,每次技术指导不仅不收一分钱,请吃顿像样的饭菜都不接受。”
对同事、对学生,他也毫无保留,只要有需要,科研成果和论文,全部无条件地赠予。对于合作的企业,若是判定地质环境不适合种植其要求的作物,他宁可不合作,也不违心地合作收钱。
有些企业为了求方便,私底下想给老顾回扣,没想到老顾严辞回绝:“如果想合作,马上把钱收回,否则合作终止!”老顾说,绝不能为了金钱做出对国家和学院不利的事,这是他的底线。时间长了,大家伙儿都知道老顾是送不进钱的。
最近,老顾接了一个大活儿:对通化市二道江政府牵头的长白山野生果蔬立体栽培示范基地进行技术指导。项目根据植物不同的特征和生活环境,对8万株软枣子,200多万株山野菜进行“打包”混合栽培,实现科技成果集成转化,从而鼓励农民种植,拓宽农民收入。每天清晨四五点钟,老顾就来到位于五道江和桃源的两块共计1500平方米的大田基地,耐心地指导农户种植、施肥等栽培技巧。
保护长白山濒危植物、建立国家濒危物种种质资源保存库;推广果蔬间种、立体化栽培;扩大食物、植物种质资源应用……老顾的脑海中,时刻惦记着这些事业,即便忙成“陀螺”,也幸福快乐着。
采访结束前,一家单位按照老顾的电话指导,解决了绿植的大问题。好消息传来,老顾脸上露出了知足的笑容:“今晚又能找两个朋友喝点酒了,这就妥了,足矣!”
来源:《吉林日报》
【警钟长鸣】
湘南学院党委原书记肖地楚曾自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曾一言堂、当霸王;他曾以摆平各路关系视为能事,无视党纪法规,多处损公肥私。然而,他最终的命运是滑向犯罪的深渊。
2016年12月5日,法院对湘南学院党委原书记肖地楚受贿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肖地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401.5527万元、美元0.7万元上缴国库;非法收受的别墅以及非法收受钱财所购买的股票及收益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成也霸道败也霸道
1960年1月,肖地楚出生于湖南省宜章县,家境并不好的他,深知发奋学习的重要性。父母省吃俭用帮助他跳出了“农门”,其于1978年6月参加工作,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踏实肯干的作风,让他在郴州财贸干校、郴州地委党校、郴州地委宣传部工作期间获得广泛认可。其到乡镇工作之后,在政坛上更是一帆风顺。2000年7月至2006年5月,其任郴州市苏仙区委副书记、区长,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任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期间其享受副厅级干部待遇,成为湖南首批晋升副厅的19名县委书记之一。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任郴州市委副厅级干部、苏仙区委书记。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湘南学院党委副书记。2011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湘南学院党委书记。
外部机制、法制日益完善,肖地楚的内心却日益充满私欲,再加上专制、霸道的作风,无疑将他推向了社会的反面。每一个贪腐官员的身后,都有不法商人的影子,肖地楚也不例外。对其行贿的7人均为商人,而且不少还是他的狐朋狗友、“好兄弟”。张小平就是其中一个。2001年4月,张小平听到苏仙区苏园宾馆拟集资建设职工宿舍,于是就找到肖地楚说自己想做这个工程。肖地楚就给当时的苏园宾馆总经理秦某打招呼,最后该工程未招投标就直接交给了张小平挂靠的建筑公司承建。而为了表示感谢,张小平在2003年的时候送给正在党校学习的肖地楚6万元现金。
2004年9月,张小平故伎重演,要承建郴州市第一职业中专的食堂、公寓工程,肖地楚不顾张小平不具资质的情况,给苏仙区分管副区长曲某华打招呼,强行要求该项目由张小平承建,于是就出现了在未办规划、国土等手续的情况下先行施工的荒唐行为。更为荒诞的是,在郴州市工商局发现张小平公司超营业范围经营拟进行处罚时,肖地楚直接授意相关部门以苏仙区政府名义,向市工商局发函,对该公司免予了处罚。而在2006年,由于张小平未办理国土手续施工,被郴州市政府叫停,肖地楚又以苏仙区政府的名义向市政府发函要求减免了相关费用,种种权力任性可谓无以复加。而张小平为了感谢肖地楚的“仗义相助”,在2006年过年前,用布袋子送给肖地楚30万元钱。
2008年,在肖地楚的运作下,张小平公司以底价直接摘牌,独自承建公务员小区即凤凰新城小区。张小平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关照,为了表示感谢,他在2010年的时候提出将该小区项目的5%给肖地楚,但项目当时尚未清算,所以也就一直未折现送给肖地楚。
2013年8月,肖地楚为亲戚入股急需筹资495万元,于是肖地楚就找到张小平,张小平想到自己要给肖地楚5%股权的事尚未兑现,于是就将495万元转给肖地楚所提供的账户,并说这就算是5%的股份。为了掩人耳目,肖地楚要求张小平与亲戚签订虚假的入股协议,2015年6月,该股份分红18万余元,张小平本来准备转给肖地楚,肖地楚因为听闻纪检机关在查他因而未收取。
竹篮打水的别墅梦
“保利·苏仙林语”是郴州的资源型豪宅区,尤其是别墅区,更是背靠“天下第十八福地”的苏仙岭,环境优美,肖地楚在2013年下半年的一天,得知有栋别墅出让之后,就做起了别墅梦。而买单的自然不是他本人,他想到的是他所极力关照的一个老板——郑国林。
郑国林与肖地楚是在2010年6月认识的,当时肖地楚去北京看女儿,郑国林负责安排接待,这给肖地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2012年7月,肖地楚又因公事去北京,郑国林再次负责安排,期间肖地楚的同事提出湘南学院的扬帆音乐厅音响设备老化,让郑国林赞助50万元购买设备,肖地楚要郑国林干脆赞助100万元,为此还当场表态说,把湘南学院扬帆音乐厅音响、灯光系统改造项目交给郑国林做,郑国林答应了。也就是通过这次赞助,郑国林搭上了肖地楚的职务便车。之后的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肖地楚的极力配合下,郑国林顺利承揽了湘南学院北湖校区生物医学实验大楼项目、湘南学院“苏仙林邑”家属楼建设项目。
为了帮助郑国林,肖地楚不仅答应将生物医学实验室大楼1~3楼的门面低价作价抵扣给郑国林,还为给郑国林筹资,多次利用手中权力,先后拨付上亿工程款,并且在工作经费收取、土地价格、土地出让金方面予以关照,还为郑国林减免了840万出让金。这些无疑帮了郑国林大忙,当肖地楚提出要购买别墅时,郑国林很爽快就答应了。
为了掩人耳目,郑国林通过多层关系遮掩其替肖地楚购买别墅的事实,购买费用共464.5万元。但别墅还没住进去,肖地楚就已经案发,不仅别墅梦竹篮打水一场空,个人受贿总金额上也增加了464.5万元。
对抗组织审查
“知子莫若母”,肖地楚的母亲为了培养儿子成才,年轻时可谓吃尽了人间苦,看到肖地楚仕途亨通,她满心高兴;但是看到儿子的飞扬跋扈,她也曾多次劝说:“心事不要大,平安就是福;三条大路,要走中间;人多的地方不要去呀,少惹是非。”然而,肖地楚并没有听老母亲的劝告,其行为反而更为霸道。
肖地楚想的不是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反而想尽办法对抗组织调查。在2015年,肖地楚听闻湖南省纪委对其进行调查的“风声”,不但没有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反而对抗组织审查,意图“摆平”此事:他不仅动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到处打听案情,还托人协调关系;为了订立攻守同盟,他还找行贿的老板。亲属统一口径,妄图欺瞒组织;同时,他还安排妻子转移财产。
但这一切终究只是肖地楚的末日狂奔,尤其是在2015年9月之后,随着湘南学院原财务处长史美杰及房产商郑国林被调查,他知道自己这关肯定是躲不过去了,这才想到要跟家人照一张全家福留个纪念,但这却以他妻子的不解而未能如愿。没过多久,肖地楚就被立案调查。
2015年10月30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湘南学院党委书记肖地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24日,湖南省纪委经立案审查并经湖南省委批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肖地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12月24日,该案移送湖南省检察院,经湖南省检察院决定,由长沙市公安局于12月28日对其执行刑拘。根据相关规定,肖地楚涉嫌受贿一案交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2016年1月13日,湖南省检察院决定对肖地楚批准逮捕,次日永州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4月29日,该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肖地楚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和湘南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全某娥非法收受张小平531万元、郑国林464.5万元、陈某泉227.5万元、李某益70万元,曹某富40万元、美元1万元,肖某军9.6万元、美元0.2万元,何某雄10万元,共计人民币1352.6万元、美元1.2万元。案发后,该院已扣押赃款人民币300万元、孳息人民币18.4527万元,查封赃物郴州市保利·苏仙林语小区某栋某号别墅一栋。
正如湖南省纪检部门对肖地楚调查的通报所言:肖地楚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为人师表,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肖地楚的霸道,不仅仅害了他自己及家人,也毁坏了湘南学院的政治生态。
来源:清风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