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竞茹发布时间:2019-04-08点击数:20
2019年1月9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市纪委、局机关纪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此项工作,专门提出相关要求。
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纪律处分及时准确执行到位,促进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校纪委按照局机关纪委通知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上级纪委及学校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对账式”检查。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所在单位或组织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的职务调整、工资调整、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有关处分材料是否归档到位,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政务(政纪)处分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受处分期内违规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工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执行落实的情况等八个方面展开,并按照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局机关纪委。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对于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撰稿及审核:校纪委